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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流程是要怎么样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61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诉讼流程是要怎么样样的?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

综合上面所说的,提起离婚一方不同意是可以直接走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果涉及到有财产的分割,就需要确定好哪些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与共同的财产,这样在分配时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权益,所以,不同的情形做不同的处理。

二、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是:民事起诉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的证据(身份证、户口本)、双方结婚证的原件或者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证明、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书、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双方的感情破裂的证据等。若是要分割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诉讼流程是要怎么样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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