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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收益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  浏览: 124 次  来源:网络

一、知识产权收益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收益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则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预期可获得知识产权收益,但是离婚后此实际获得的,则这种知识产权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知识产权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么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与人身不可分离,是一种精神财富,不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不能请求分割。“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但是,由知识产权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专利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专利收入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外的收益;

(7)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8)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未明确约定只归一方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知识产权收益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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