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抚养费真的没有财产怎样办
欠抚养费真的没有财产的,属无力承担抚养费的情况,处理方式是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至少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如果经过对方同意,也可以减少抚养费或者不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孩子的抚养费财产怎样分配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如果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追加抚养费,怎样追加抚养费
追加抚养费的,可以直接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协商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法院会支持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一、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
二、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
三、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
四、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欠抚养费真的没有财产怎样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