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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立的遗嘱在法律上具有效力

发布时间:  浏览: 133 次  来源:网络

一、要如何立的遗嘱在法律上具有效力

遗嘱合法有效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如何订立具有法律效力

订立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

(一)主体合法: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二)客体合法:

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三)内容合法:

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2、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

(四)形式合法:

1、公正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数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口头订立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遗嘱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是在紧急情况下立的。如果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二、立遗嘱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不能是下列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五、遗嘱的内容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要如何立的遗嘱在法律上具有效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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