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房子过户子女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房子过户给已婚子女,若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自己子女个人的房屋,并办理完毕完过户手续,该房屋属于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若父母没有任何表示或书面协议的,该房屋过户完毕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父母给儿子买房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是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的名下,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二是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儿子配偶名下,房子子女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三是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和其配偶两人的名下,房子属于子女夫妻共同所有。
四是一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的名下,房子的产权和债务归子女夫妻双方所有。
五是一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及子女配偶的名下,房子的产权和债务归子女夫妻双方所有。
六是双方父母共同出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的名下,房子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是双方父母共同凑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房子是子女夫妻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三、夫妻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买房的钱是谁的?什么时候出资购买的?这是认定夫妻共同房产的两大核心要素。因此,夫妻婚后对房产有共同出资行为,房产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该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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