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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程序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22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程序有哪些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程序有:

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

2.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的时间限制有哪些

如果是离婚时没有分割共同财产或者有漏分的财产的,则在离婚后随时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财产。

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则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但如果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是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则在离婚后三年内可以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程序有哪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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