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要如何公证才有效
有效的公证遗嘱是在立遗嘱人死后才开始生效的。
公证遗嘱一般有以下的4个有效条件:
1、订立遗嘱人要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3、订立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能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共利益;
4、订立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拥有处分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要如何保证遗嘱的有效执行
由于立遗嘱人无法亲眼见到自己所立遗嘱的生效过程,因此为了确保遗嘱内容最终得以执行,我们建议立遗嘱人指定遗嘱执行人,具体负责遗嘱的执行活动。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与遗嘱继承毫无关联的第三方。
遗嘱执行人为了执行遗嘱内容、实现遗嘱目标,享有一系列权利也肩负着种种义务。
遗嘱执行人负有通知、宣布的义务;遗嘱执行人作为管理者,对于遗产无权进行个人意愿的处分,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遗嘱执行人有权利清点实际遗产内容,登记造册向众继承人公布;
在遗嘱内容无法即时分割完毕的情况下,遗嘱执行人有权管理、保护遗产;遗嘱执行人还有权对他人阻碍、干扰遗嘱执行活动的行为进行排除和追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房产遗嘱公证要如何办理
房产遗嘱需要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这就是关于房产遗嘱的相关规定。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遗嘱要如何公证才有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