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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内容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52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协议的内容有什么

1、夫妻双方是否对离婚达成共识;

2、婚生子女由谁抚养达成合意;

3、夫妻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合意;

4、夫妻的债权债务达成合意;

5、其他。

起草离婚协议可以从以上5点开始入手,有则写上,没有则可以不用写。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疏解离婚协议协议的内容,需要包含双方达成共识一致决定离婚,其次还需要对共同财产的划分,抚养权如何决定以及抚养费如何决定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而附上条件赠与合同也是属于有效不需要公证的。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具体有什么内容

协议离婚的程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程序:申请离婚登记、审查申请材料、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等。优缺点有:

1、效率高、费用小等优点;

2、地域限制性强、容易反悔产生争议等缺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协议的内容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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