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被强制执行后不给如何处理
抚养费被强制执行后不给,执行人如果有工作单位的,可以请求法院从执行人工资中强行扣划抚养费。执行人无工作单位,又没有银行帐户的,列出执行人个人财产清单,请求法院拍卖执行人个人财产,用其财产折抵子女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不给多久能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即可申请强制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措施有:
一、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二、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未婚先孕不出抚养费如何处理
未婚先孕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对方拒绝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规定,非婚子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支付标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一方无工作的,离婚抚养费按以下方式计算:1、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支付月总收入的20%--30%。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2、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只要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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