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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妈是否有义务抚养老公的儿子

发布时间:  浏览: 125 次  来源:网络

一、后妈是否有义务抚养老公的儿子

看情况而定,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就必须抚养继子女。

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是:

1、抚养关系形成时,继子女应当是未成年人;

2、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必须要有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条件;

3、有长期的抚养时间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男方出轨生子妻子是否有抚养义务

妻子对丈夫的婚外子女没有抚养义务,妻子只对自己的亲生子女有抚养义务。

丈夫对自己的非婚生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如果不直接抚养该非婚生子女的,应当支付抚养费。

该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由生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虽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夫或妻也有合理处分个人收入的权利,不能因未与现任配偶达成一致意见即认定支付的抚养费属于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除非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明显超过其负担能力或者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因此,在夫或妻一方为非婚生子的抚养支出合理费用时,除非其支出的抚养费用明显超过其经济负担能力,或者存在以支付抚养费之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一般不宜因为夫或妻一方未能就该抚养费用的支付与另一方达成一致意见即认定其行为属于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三、原告是否可以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

原告能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后妈是否有义务抚养老公的儿子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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