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变更或者撤销所立遗嘱
遗嘱的变更与撤回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遗嘱人另立新的遗嘱,并且在新的遗嘱中明确表示变更或撤回原来的遗嘱。
二、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没有在后面的遗嘱中明确表示变更、撤回前面的遗嘱,如前后遗嘱内容全部抵触的,推定撤回前遗嘱;如前后遗嘱的内容部分抵触时,则视为遗嘱的变更,抵触部分按后遗嘱办理;如前后遗嘱不相抵触,数份遗嘱可以并存,不发生变更和撤回的问题。
三、遗嘱人可以通过自己与遗嘱相抵触的行为,变更、撤回原来所立遗嘱。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回。
四、遗嘱人故意损毁、涂销遗嘱的,视为变更、撤回遗嘱。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设立遗嘱可以撤销该遗嘱吗
设立遗嘱之后能撤销,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但是对于公证遗嘱,遗嘱人不能自行撤销,需要立一份新的遗嘱然后再到公证处公证新的遗嘱,然后达到撤销上一份遗嘱的目的;而且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也不能撤销公证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公证遗嘱如何撤销或变更
撤销原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提出申请,到原公证机关办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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