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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写遗嘱的要求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22 次  来源:网络

一、父母亲写遗嘱的要求有什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代写的遗嘱生效的要件有什么

代写的遗嘱生效的要件如下:

1、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

2、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

3、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4、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5、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有什么

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主体要求。立遗嘱人要求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要求意思表示真实,不是受到胁迫而订立的遗嘱;

3、立遗嘱人在遗嘱内容中处分的是个人合法的财物,而不得是他人的财产;

4、应当由两个合格的见证人在场;

5、签名和注释年月日。见证人应当符合我国法律的资格要求。若见证人为继承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没有见证人资格的,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父母亲写遗嘱的要求有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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