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扶养赡养的区别有哪些
抚养扶养赡养的区别:
1、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2、扶养,是指特定亲属间一方须对他方承担生活供养责任的法律关系;
3、赡养,主要是指儿女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赡养和抚养和扶养分别是哪些
赡养义务:法定赡养人包括老年人的成年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如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是指晚辈直系血亲对长辈直系血亲(含收养关系成立的对象)在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以照顾和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抚养义务:法定抚养人指未成年人的父母以及其他依法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抚养是指长辈直系血亲抚育晚辈直系血亲的成长(含收养关系成立的对象),并为他们的生活、学习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
扶养义务:法定扶养人包括配偶和依法负有扶养义务的兄弟姐妹。扶养是指夫妻之间和兄弟姐妹之间,负有提供生活供养责任的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三、拒绝赡养老人有哪些违法行为
拒绝赡养老人是违法行为。子女不赡养父母,不只会受到道德谴责,还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作为子女负有赡养义务,有能力却不赡养,致使父母因遗弃被迫自杀的:因生活无着而流落失所的等等,甚至构成犯罪,要根据《刑法》规定,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只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等行为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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