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姨表兄妹是否可以结婚
姨表兄妹不可以结婚,因为他们之间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而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即使他们通过某些手段获得了结婚证,他们之间的婚姻也属于无效婚姻,并且是自始无效的,他们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是否可以异地结婚登记
现在可以异地结婚登记。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胁迫结婚是否可以反悔
受胁迫的婚姻可以请求撤销。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威胁强迫他人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并提交身份证据、时间证据、收胁迫证据等材料。
如果限制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姨表兄妹是否可以结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