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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承受巨额抚养费要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112 次  来源:网络

一、无力承受巨额抚养费要如何处理

无力承受巨额抚养费应当向法院举证证明收入水平,确实支付不起,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标准。父或母一方请求减少、中止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应当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给付能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一方不肯付抚养费要如何处理

一方不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解决:

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对方的收入,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判决对方如何支付抚养费。

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适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法院已经就抚养费的支付作出了判决,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或者是诉讼离婚但法院没有就抚养费作出判决的不适用此种方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失业了抚养费给不起了要如何处理

失业期间如果没有经济来源可以用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实在经济条件差无力支付可以协商或者起诉适当减少抚养费,但是不能拒付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和责任,离婚之后子女更需要父母的爱护,不能以失业为理由拒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无力承受巨额抚养费要如何处理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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