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亲结婚的婚姻效力是什么
近亲结婚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所谓近亲结婚就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他们之间缔结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所以近亲结婚当然属于无效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什么亲属间是不能结婚的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亲属关系远近的区分采用传统的世代计算法,即以已身为一代,从已身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此类推,据此,可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列举如下: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虽然在名义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称,但实际并无血缘关系。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什么范围内的近亲不能结婚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的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包括伯、叔、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亲兄弟姐妹也属于旁系血亲。
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基于医学、人类学等领域优生优育的考虑。人类在漫长的历史演化进程中,逐步认识到,近亲繁殖容易导致物种退化乃至灭亡。
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关系过近的亲属或近亲属通婚,容易导致后代畸形,直接危害民族健康。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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