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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可以将遗产指定归子女个人所有

发布时间:  浏览: 94 次  来源:网络

一、是不是可以将遗产指定归子女个人所有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将遗产指定归子女个人所有,而不作为夫妻的共有财产。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因此,公民可以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将遗产全部给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所有法定继承人是不是都能分到遗产

所有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能分到遗产。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每个顺序的继承人排列不分先后,三者拥有平等的继承权。

但是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遗产。在遗产继承中,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会少分或部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是不是可以将遗产指定归子女个人所有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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