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忠诚协议有法律效力的吗
法律并不禁止婚前忠诚协议,所以婚前忠诚协议的本身是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夫妻之间依照法律规定是具有相互忠诚的义务,如约定不能出轨、婚外情之类的,如果违反应按约定承担后果,但如果在其中有不得离婚等约定的话,因其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会被确认为无效。也就是说婚前忠诚协议可以有效,但其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会被确认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买卖婚姻有法律效力吗
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该婚姻具有法律效力。
被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谓买卖婚姻,指的是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方,如其父母,为了索取财物而故意违背他人的真实意愿,强迫他人结婚,包办他人婚姻,侵犯他人的婚姻自主权的行为。买卖婚姻是我国法律所明文禁止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无效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
不需承担夫妻义务:
1、当事人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不发生姻亲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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