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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益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1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益吗

离婚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不违背有关法律规定,经过离婚登记机关备案的,应为有效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怎样写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这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4、离婚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其实只能证明协议书成立了,男女双方在民政局拿到离婚证之后,协议产生法律效力。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及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包括债权债务的处理;

4、子女抚养和教育(包括对方对子女的探望方式有时间);

5、女方在离婚时是否怀孕;

6、其他约定。

主要是把双方协议的其他内容尽可能多列举出来,以及约定违约责任,如双方确认如任何一方不按照上述协议约定执行,应如何赔偿守约方。

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没有效

法律离婚协议是具有效力的。但是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立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应当具有的内容:

一、表明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益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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