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子女抚养费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发布时间:  浏览: 132 次  来源:网络

一、子女抚养费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

因为抚养费的索要请求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四种请求权之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从出生起至子女成年时止。在此期间,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续性权利,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怎样支付

抚养费一般包含子女的教育费,医疗费和生活费,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双方可先行协商,若能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如果双方就抚养费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参考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1.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子女由一方抚养并且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同时还不损害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2.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3.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4.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另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四、双方约定共同抚养,但有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抚养费该怎么给?

共同抚养是指双方对子女均享有抚养权,有义务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等日常生活费用。但是约定共同抚养最好是有这几个前提:

(1)符合父母双方以及子女的需求,最重要的是听取子女的意见;

(2)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等方面较为接近,不会因为一方抚养条件明显好于另一方而出现争取单独抚养的情形;

(3)共同抚养的具体安排应符合实际教养情况,如轮流照顾、轮流居住、一方出钱另一方负责教育等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共同抚养,但另一方不想履行实际抚养义务,也不愿支付抚养费,那么实际抚养的一方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按照协议内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答案是否定的,但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履行到子女成年。不过要是成年子女缺少经济来源,此时父母还是应当给予一定的帮助。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