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材料有什么?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综上所述,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合法权益是受保护的,就算双方私自协商了房产的分割方案,但实际上并没有办法完成对房产证的过户登记,除非在贷款还没有结清的情况下,银行同意变更抵押人,但这种可能性很小。
二、离婚后房产的分割方式有什么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房产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1.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可以竞价取得,然后取得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如果只有一方想要房屋,则房屋可以归其所有,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若是股权、存款可以平均分割,若是平均分割会导致财产价值毁损的,可以由一方享有财产并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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