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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遗嘱继承如何去区分

发布时间:  浏览: 90 次  来源:网络

一、遗赠与遗嘱继承如何去区分

遗赠和遗嘱的区别如下: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要做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才能继承,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不必做出表示;

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被继承人立遗嘱如何分配财产

被继承人立遗嘱时如何分配遗产由被继承人自己决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有权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至于如何处分由被继承人自己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区别是什么

遗赠和遗嘱的区别有:

1.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但不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只能是法定继承人。

2.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对于遗赠与遗嘱继承如何去区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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