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签了离婚调解书是不是就算离婚了

发布时间:  浏览: 126 次  来源:网络

一、签了离婚调解书是不是就算离婚了

离婚调解书是算离婚的。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会先行主持调解,如果双方对离婚本身、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有同等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写了离婚协议是不是就算离婚

签了离婚协议书不能算离婚,如果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则该离婚协议书没有效力。

离婚协议生效要件: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婚协议是合法的。

如果协议不成的,法院会现行调解。离婚调解,是指婚姻当事人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是处理婚姻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中国的离婚调解分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的调解。前者是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后者为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的调解,离婚调解是中国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

最终如果调解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为: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离婚后的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

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

②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分居六个月是不是就可以办理离婚了

分居六个月可以提出离婚,但是离婚与分居与否没有必然的联系。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

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使不分居也可以离婚。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况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以下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签了离婚调解书是不是就算离婚了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