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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是不是有效

发布时间:  浏览: 67 次  来源:网络

一、婚内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是不是有效

婚内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无效,婚内协议只对财产协议有效,不能约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不能通过财产约定书来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孩子抚养权归属只有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婚内夫妻双方签订的子女抚养协议是不是有效

婚内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协议,原则是被认定为无效的。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中,只有规定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孩子抚养约定的问题。一般认为,婚内的该类协议因为涉及人身关系而无效,抚养权除了是夫妻的义务,还是孩子的权利。不能完全由父母直接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时有约定是不是可以变更抚养权

离婚时有约定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抚养权,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婚内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是不是有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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