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婚妻子离家一年多,丈夫去世她是不是有权继承遗产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只要夫妻双方未解除婚姻关系,妻子对丈夫的遗产就有法定继承权。但鉴于妻子离家,可能存在对丈夫未尽到扶养照顾的义务,在遗产分割时应当少分、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了继子女的遗产是不是就不能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不是。只要父母对子女尽了抚养义务都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子女遗产,并且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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