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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过户是否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  浏览: 104 次  来源:网络

一、婚后财产过户是否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过户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赠与获得或者继承获得,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或由一方继承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没有明确表示给一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在登记前男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男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后父母给儿子买房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是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的名下,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二是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儿子配偶名下,房子子女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三是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和其配偶两人的名下,房子属于子女夫妻共同所有。

四是一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的名下,房子的产权和债务归子女夫妻双方所有。

五是一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及子女配偶的名下,房子的产权和债务归子女夫妻双方所有。

六是双方父母共同出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的名下,房子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是双方父母共同凑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房子是子女夫妻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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