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产权在子女名下,离婚房子怎样分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产权在子女名下的,该房产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房子归这一方所有,离婚时房子也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但是如果房产是按揭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拥有产权的一方需要补偿对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父母买的房产,婚后父母将房产登记子女名下,离婚时怎样分房产
婚前父母买的房产,婚后父母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对夫妻一方的赠与,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该房产。
民法典婚姻编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三、婚前夫妻共同出资,房屋产权在一方名下,房产怎么分
婚前夫妻共同出资房屋产权在一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登记在房产证上的一方能够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怎样要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分割方案。
反之如果没有登记在房产证上的一方不能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就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归这一方自己所有。
如果是婚前共同出资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如果一方不能证明出资支付了首付,但是能够证明共同还贷的,虽然房产仍然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可以要求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补偿,而且婚后增值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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