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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独生子女公证遗嘱怎么继承

发布时间:  浏览: 84 次  来源:网络

一、父母去世独生子女公证遗嘱怎么继承?

有遗嘱需要按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父母可以让子女以外的其他人继承遗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遗产的继承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四、独生子女伪造遗嘱是否会丧失继承权?

伪造遗嘱一般会丧失继承权,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包括: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五、遗嘱存在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综上所述,父母去世独生子女公证遗嘱怎么继承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公证遗嘱也是立遗嘱的一种方式,即使遗嘱没有公证,满足法律规定也是有效的。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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