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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可以撤销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6 次  来源:网络

一、假离婚可以撤销吗

假离婚不可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怀孕可以离婚吗

怀孕可以离婚。

法律只是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时不得提出诉讼离婚,但如果女方本人想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离婚请求。例如,女方怀孕的孩子系与他人通奸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都想离婚的,则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

一、协议离婚

首先需要双方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和孩子抚养权进行分配,然后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程序: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提出起诉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诉书以及下面几部分资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等,在开庭时再提交也可以);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民事庭受案后,会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双方到庭后,先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残疾人可以离婚吗

残疾人能办离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如果是身体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但是仍然能够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离婚。如果是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残疾人,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并且应当在离婚前先变更监护人。

1.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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