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具体如下:
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无论是否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都要求遗嘱人有订立遗嘱的行为能力,且该口头遗嘱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在精神状态迷糊的情形下订立。
2、处于危急的情况下。怎么样的情况才算是危急情况?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为身体疾病的原因或者是处于战争状态,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或者是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只能以口头遗嘱的方式来确立遗嘱,无法或者无能力采用其他的遗嘱形式。
3、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一种,均要求遗嘱的受益人必须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进行遗嘱继承,超出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遗嘱无效。
5、遗嘱的内容合法。
有效的遗嘱要求遗嘱的内容合法,不仅仅是形式上,还要求遗嘱继承指定的遗产合法,属于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非个人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该无权处分的财产的继承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有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口头遗嘱符合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立的。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二、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四、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遗嘱处分的是遗嘱人的合法财产,且遗嘱内容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代写的遗嘱生效的要件有什么
代写的遗嘱生效的要件如下:
1、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
2、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
3、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4、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5、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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