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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13 次  来源:网络

一、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具体如下:

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无论是否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都要求遗嘱人有订立遗嘱的行为能力,且该口头遗嘱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在精神状态迷糊的情形下订立。

2、处于危急的情况下。怎么样的情况才算是危急情况?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为身体疾病的原因或者是处于战争状态,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或者是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只能以口头遗嘱的方式来确立遗嘱,无法或者无能力采用其他的遗嘱形式。

3、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一种,均要求遗嘱的受益人必须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进行遗嘱继承,超出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遗嘱无效。

5、遗嘱的内容合法。

有效的遗嘱要求遗嘱的内容合法,不仅仅是形式上,还要求遗嘱继承指定的遗产合法,属于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非个人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该无权处分的财产的继承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有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口头遗嘱符合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立的。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二、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四、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遗嘱处分的是遗嘱人的合法财产,且遗嘱内容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代写的遗嘱生效的要件有什么

代写的遗嘱生效的要件如下:

1、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

2、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

3、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4、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5、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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