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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材料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24 次  来源:网络

一、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材料有什么?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事实上,如果房产是婚前财产,但是结婚后也加上了另一半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夫妻共有的,离婚时女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共有房产,不过,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非常多,另外,房子如果还有贷款没有结清,没有办法直接对房产进行分割,因为双方并未完全取得房屋的产权。

二、离婚需要的手续什么,子女抚养权如何去判

以诉讼离婚为例,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原告拟定好起诉状,准备好诉讼需提交的证据。向法院递交诉状和离婚材料。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并安排时间开庭。双方到庭后,法院对离婚案进行庭前调解,调解无效的,在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下,依法判离。子女抚养权的判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材料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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