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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在离婚再复婚第一次的离婚协议是否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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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协议在离婚再复婚第一次的离婚协议是否还有效

有效。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反悔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诉讼中是否还有效

签了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可以向起诉解决,该离婚协议并未生效。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夫妻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协议成立,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

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手续完成后,发生法律效力。在双方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不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特别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申请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

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夫妻一方反悔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诉讼中是否还有效

签了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可以向起诉解决,该离婚协议并未生效。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夫妻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协议成立,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

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手续完成后,发生法律效力。在双方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不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特别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申请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

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协议在离婚再复婚第一次的离婚协议是否还有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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