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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写多少份

发布时间:  浏览: 110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协议书写多少份

离婚协议书需要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留一份。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所附条件为协议离婚;所附期限为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个条件符合时,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即告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有效期多久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有效期是永久的。

原因分析: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离婚的意思表示自愿签订的一种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其实只能证明协议书成立了,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有效的。

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

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离婚协议包含的内容有:

1.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共同债务的承担。对于债务问题,无论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在协议中都应该写明如何承担。

2.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情况下,双方应该在协议中约定清楚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的具体事项。

3.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补偿损害赔偿及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问题。

4.离婚后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是很多离婚案件的难点。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所以,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该约定清楚离婚后户口的迁移问题。

5.列明属于夫妻个人物品的清单,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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