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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要如何写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09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协议书要如何写的

离婚协议书。

立协议人:×××,男,一九××年××月××日出生,

现住××××××。

身份证号码:××××××××××××。

×××,女,一九××年××月××日出生,

现住××××××。

身份证号码:××××××××××××。

×××与×××于一九××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现因××××××××××,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现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的房产是婚前财产,离婚后归×××所有,×××搬出。

二、×××、×××的婚生子女×××归×××抚养,×××每月给×××生活、教育费500元,直至×××18周岁。

三、现家中的彩电、冰箱、洗衣机、金银首饰全归×××所有。

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5000元人民币,由×××负责赔偿。

本《离婚协议书》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立协议人:×××(签名)×××(签名)。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

二、假离婚能不能分割房产

假离婚能分割房产。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办理离婚手续或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如果在离婚时没有分割房产的,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房产,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协议书要如何写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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