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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遗产如何继承分配

发布时间:  浏览: 104 次  来源:网络

一、再婚后,遗产如何继承分配

再婚后,遗产可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的配偶是指现任合法配偶,前妻或者前夫没有继承权。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去世后遗产要如何分配

父母去世后遗产子女应当等份分配。若父母去世时立了财产如何分配的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来分配,若父母去世时没有立遗嘱,则按照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别有,父母,子女,配偶。所以,子女分得的财产应该是等份等量的。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继女如何分配父亲的遗产

继女与继父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女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的遗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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