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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手续手续

发布时间:  浏览: 104 次  来源:网络

一、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手续手续

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如下手续:

1、向公证记挂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提出申请;

2、公证机关依法就前述相关财产予以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遗嘱公证服务准备材料有:

1、身份证、户口本;

2、遗嘱;

3、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

4、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代书遗嘱办理哪些手续继承

1、遗嘱人欲立代书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为其代笔书写遗嘱。

2、由遗嘱人口述遗嘱,代书人作记录。

3、遗嘱正文代书完成后,要注明年、月、日,最好也注明地点。

4、代书人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确认后,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应全部签名。

5、代书遗嘱完成后交于执行人保管,也可遗嘱人自行保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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