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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车写男方名字,离婚时女方有份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5 次  来源:网络

一、婚内买车写男方名字,离婚时女方有份吗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二)与他人同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三)实施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男方打女方后,女方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

遭受家庭暴力受伤的婚姻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行为人实施了家庭暴力,并导致配偶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了损害。

第二,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在主观上有过错,且必须是故意。

第三,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因此,配偶在离婚前不能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必须在起诉离婚时提出或者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诉讼。

第四,提出损害赔偿的配偶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即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上自己不能有同样的过错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婚内买车写男方名字,离婚时女方有份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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