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39 次  来源:网络

一、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什么

1、公证遗嘱:即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应该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现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一般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危急解除后,遗嘱人能用书面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6、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有遗赠和遗嘱什么效力

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既有遗嘱又有遗赠的,如果遗赠协议与遗嘱的内容没有抵触,那么遗产分别按照遗赠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因此,在遗嘱和遗赠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遗赠的效力优于遗嘱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

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三、遗嘱失效的原因有什么

1.遗嘱因为订立遗嘱时,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导致无效的;

2.遗嘱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遗嘱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4.遗嘱处分了被继承人之外的财产。

5.遗嘱不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