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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否优先于法定继承

发布时间:  浏览: 73 次  来源:网络

一、遗嘱是否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的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律关于继承的规定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中,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

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4、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三、有遗嘱还是要按照法定继承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将自己的财产,以遗嘱的形式传承给自己中意的继承人,这是被继承人的个人意愿,但是是否接受,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有选择权的。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继承人如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是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是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是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受遗赠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也将丧失受遗赠权。

第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或遗赠继承,它的开始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如果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实际上遗嘱或遗赠是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死亡后,在法律上就不具有相应的权利了,我们知道,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终止。

第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不规范或者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会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二是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三是伪造的遗嘱无效;四是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这一点,应该很好理解,既然遗嘱未提到,作为被继承人的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分。这类遗产原则上由法定继承人均分,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遗嘱是否优先于法定继承?从法律规定来看,一般来说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如果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遗嘱中有未处分到的遗产。那么这个时候,即使有遗嘱,也还是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执行。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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