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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农村土地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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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离婚农村土地怎么分配

离婚土地使用权的分配,分为几种情况:

1、若双方都为城市人口,按照双方离婚协议约定的来分配,若协商不成,则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如果夫妻一方为该村农民另一方不是,则土地的使用权分配给农民一方所有,另一方取得相应的补偿。

3、如果土地的性质是农村承包经营用地,应按照顾女方的原则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离婚时哪些财产不会被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以下的个人财产不会被分割:

1、婚前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共同使用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2、人身损害赔偿

夫妻一方因事故造成身体损害,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款具有人身属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个人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比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以及双方各自的衣物等,属于个人财产。

5、彩礼、嫁妆

彩礼通常是指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婚前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支付一定的礼金或物品。彩礼系一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达成,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即归受赠人所有。如果夫妻双方婚后没有将彩礼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

四、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双方离婚农村土地怎么分配,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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