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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的土地怎么继承

发布时间:  浏览: 134 次  来源:网络

一、独生子女父母的土地怎么继承

土地所有权是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不过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并且土地上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也可以继承。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是不能继承的。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独生子女能全部继承财产吗

要看情况。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主要是因为《民法典》的最新有明确要求,法定继承是按照亲属关系,而实行的顺位继承制度。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比如:家庭中的父亲去世,母亲、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也都健康,父亲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这样独生子女就不可能直接继承父母的所有遗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父母的遗产儿媳能继承吗

一般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私有财产的稳定性。在继承中子女的继承权要优于配偶的继承权,这其中的原因是,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而配偶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其继承权是以婚姻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不像血缘关系那样永生存在。这一点可以从代位继承的规定中得验证。儿媳妇要想继承公婆的遗产,一般而言,可以以以下原因请求继承:

1、以有困难需要得到女方家的帮助、照顾的身份参加;

2、以尽到了主要的赡养老人义务的身份参加;

3、以其他法律上认可的理由。

土地所有权是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全部继承遗产,如果父母立了遗嘱财产全部给独生子女,那么独生子女可以继承全部财产。以上就是关于独生子女父母的土地怎么继承的相关介绍。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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