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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掉吗?

发布时间:  浏览: 96 次  来源:网络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掉吗?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掉,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如果存在如下情况,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仍然可以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二、诉讼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如何确定

1、诉讼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

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中的第一步就是去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寻找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只会让自己白跑一趟,从而耽误了离婚的时间。而原则上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的应该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掉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起诉离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是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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