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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妇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发布时间:  浏览: 79 次  来源:网络

一、家庭主妇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家庭主妇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二、孩子的抚养人只能是父母吗

孩子抚养权不一定父母所有,如果父母没有抚养条件,可以归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考虑并尊重该子女的意愿。若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大致相同,双方均要求取得子女的抚养权,但是子女单独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亦有能力扶养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应优先考虑将抚养权交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此时如果另一方对孩子有抚养监护的能力,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该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同时,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孩子的抚养监护责任就由死亡一方的父母家人来承担。如果死亡一方的父母也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那么需要举证另一方没有抚养监护的能力或者孩子同另一方生活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否则法院将支持孩子的亲生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在实际出现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死亡,正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案件中,如果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的,法院在审理时也会充分尊重该未成年的意见。

家庭主妇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因此在离婚前应多照顾孩子,增进与孩子的感情,还可以证明男方存在不适宜和孩子成长,如男方长期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等。浏览上诉文章,我们知道了关于家庭主妇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相关内容了。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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