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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协议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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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能协议离婚吗

法院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要去夫妻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后还能起诉吗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如果没有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离婚协议书生效的要件就是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证,在没有办理离婚证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书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任何一方具有权利否认该协议书的效力,然后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依据该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当事人不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去法院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必须有协议书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则是协议离婚。

1、协议离婚当然需要离婚协议。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必须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时必带材料就有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就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确已破裂自愿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配偶赡养费、子女监护和探视等问题所签订的书面协议。该协议经夫妻双方协商自愿签订,经过法庭或者婚姻管理登记部门确认,才发生法律效力。夫妻在去婚姻管理部门登记离婚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有些地方婚姻登记机关有离婚协议书范本,如未携带或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同意可使用范本,确认无争议后签订离婚协议书。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不需要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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