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诉讼离婚的需要什么手续
哺乳期诉讼离婚需要如下手续: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法院依法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
3、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依法判决。
必须同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未处理完毕,不得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因哺乳期导致找工作困难,以至于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有孩子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有孩子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无论哪种离婚方式,都要对小孩后续生活做出妥善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父母子女的关系不会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哺乳期诉讼离婚的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