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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  浏览: 87 次  来源:网络

一、遗嘱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才可具体适用遗嘱继承:

1、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

2、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遗嘱继承人后于遗嘱人死亡;

4、没有或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不相抵触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法定继承遗产怎么分配

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的方式: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割的方式分配,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的,可适当多分或者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优先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的优先是指继承开始后,配偶、子女、父母全部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遗嘱继承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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