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继承财产是否承担债务
未继承财产不承担债务。没有继承财产则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继承人需要承担债务的前提是,继承了财产,且偿还债务是以继承的财产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监护人是否就是财产继承人
视情况而定,监护人能不能继承遗产,要看以下两个方面:
1,死者生前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有,那么遗嘱中有没有他的份额,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那就是没有法定继承权了。
2,如果死者没有立遗嘱,那要看监护人是不是被继承人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谁继承财产是否谁赡养老人
法律上并无此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
2、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
3、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4、我国《民法典》对继承的范围和份额规定得很明确,当事人可参照处理;
5、如果对继承份额和继承人的范围有异议的,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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