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会不会算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婚前父母的房子结婚后会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父母的房子结婚后会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以下情况:
一、如果是一方父母的房子,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视为对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二、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的按揭房产,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产权登记方用自己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就归产权登记方。
三、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双方在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
四、如果婚前父母的房子,房产证仅登记父母名字的,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男方的婚前福利房会不会算婚前财产
男方的婚前福利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产权证,则离婚时房子归房子使用权一方。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但不同的财产处置行为和方式有时也会造成财产形态和归属的变化,以房屋为例:
1、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用个人财产作为首付款,向银行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房子登记在出首付的这一方名下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按揭贷款的,那么如果日后离婚了,就由双方协商房子归哪一方所有,如果协商不了,一般房子判给登记方,但是另外一方是可以要求对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还有婚后房产增值的部分进行补偿的。
3、不管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子,还是婚前出首付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如果双方协商,比如说签订协议,这个房子是算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情况房子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4、若婚前有多套房产,但在婚后对房进行了变卖,所得房款将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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