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对遗产继承的影响是什么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如果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人本身生活极其困难的无力扶养的,就对遗产继承没有太大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过继子享有继承权吗他应承担的义务有什么
过继子享有继承权。他承担与亲生子女一样的赡养父母的义务。
过继子女也就是养子女,法律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适用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子没尽赡养义务是否有权继承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规则是:
1、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遵照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执行;
2、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顺序为:
(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
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
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继父母的房产,关键需要看二人是否存在抚养关系。
(1)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即使没有尽到扶养义务,继子女也可以继承其房产。
(2)只是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遵照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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