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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出轨离婚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  浏览: 95 次  来源:网络

一、老公出轨离婚如何办理?

老公出轨离婚办理的方式:若双方能就离婚等事项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准予离婚。但普通的出轨不是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后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离婚后房产办理过户的办法:

1、就房产过户起诉处理的,一般可以持生效裁判文书,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

2、若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持离婚协议、离婚证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三、夫妻离婚有一方出轨如何办

夫妻离婚有一方出轨行为的,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出轨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出轨的一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无过错方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老公出轨离婚如何办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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